□記者席韶陽
  “存單變保單”、“誤導消費”,在近年來的保險投訴中占據很大比例。而被投訴的保險產品中,絕大多數都是分紅型保險產品。很多消費者買過保險、簽了合同之後才發現買錯了。對此,河南省保險行業協會提醒保險消費者,近日,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已經在京發佈了中保協分紅險消費者提示建議書,圍繞實踐中容易出現的誤區,進行了通俗易懂的解讀,並重申:保險消費者在猶豫期內辦理退保,無任何損失,僅需10元工本費。
  投保原則|先保障後投資
  河南省保險行業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,分紅保險一般分為投資型和保障型兩大類。消費者在購買分紅險前,應該首先清楚自己買保險的需求是什麼。如果是養老,應購買年金型分紅險;如果看重身故、疾病等各類保障,就應買對應的保障類產品。
  而且,消費者買保險時,必須明確一點:先保障、後投資,根據需要配置相應的保險產品。
  對於熱衷於分紅險產品的消費者,尤其要切記的是,保險相對流動性很強的銀行存款等短期資產,更是一種著眼長期的資產規劃。而具有投資性質的分紅險自然也具有一定的投資風險,高回報一定對應著高風險。
  猶豫期內|可無條件退保
  河南省保險行業協會提醒消費者,要註意合理利用保險產品的猶豫期政策。目前,幾乎所有的保險產品都有猶豫期退保條款,一般保險產品的猶豫期為十天。消費者購買保險後,在保險合同成立後的十天內,可以無條件提出解除保險合同,要求全額退還保費。
  而且,為了進一步保護消費者權益,今年4月1日起實施的《關於進一步規範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銷售行為的通知》中,把銀行保險的猶豫期延長到了15天。如果消費者認為自己誤買了銀保產品,15天內均可“反悔”,除了支付10元的保單工本費外,沒有任何其他損失。
  分紅險|別被高收益迷惑
  省保險行業協會的有關負責人提醒說,與銀行的利率相比,分紅金額要以扣掉保險公司的開支、保險代理人的佣金等各項費用後,才用來計算分紅收益,這使得保險分紅的基數有著前期低,後期逐漸增高的特點。
  對此,此次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在建議書中提醒說,保監會早已明確規定,在保險營銷過程中,不能用銀行存款來和保險類比。但是,仍有個別銷售人員在業績導向下置上述規定於不顧,拿銀行存款利率和分紅率比較,誇大分紅回報,誤導消費者,對此,消費者應有所警覺,千萬不要被優厚的回報所迷惑。  (原標題:買保險,給你時間糾結,還可反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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